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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前宅基地盖房,离婚后分割有说法?

共赢法律咨询 时间:2024-06-22 08:00:02阅读次数: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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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财产。出资一方应提供证据证明其出资金额,如转账记录、发票等。疑婚前建房,加盖婚后扩建,离婚后如何分配?答:如果一方在婚前建造房屋,婚后对房屋进行扩建,拆迁后,拆迁利益分配要分情况讨论:扩建部分价值评估:无法客观评估扩建部分价值的,拆迁利益按扩建前的房屋价值分配,房屋补偿款和土地补偿款归建造房屋一方个人所有。扩建部分价值可评估:能客观评估扩建部分价值的,拆迁利益按扩建前后价值比例分配。朋友们,你们对于婚前宅基地盖房,离婚后分割的问题有什么看法?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你的观点~

在婚前建造的宅基地房屋,在离婚后分割时有以下说法:

《婚姻法》中的相关规定:

《婚姻法》第十七条:“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”(包括房屋)。

《婚姻法》第十八条:“一方的婚前财产,为个人财产”。

疑婚前宅基地盖房,婚后离婚,房子归谁?

答:

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宅基地使用权,并在婚前建造房屋,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。离婚时,另一方无权分割该房屋。

疑婚前取得宅基地,婚后建造房屋,拆迁后利益如何分配?

答:

如果一方在婚前取得宅基地使用权,婚后建造房屋,房屋拆迁后,房屋补偿款和土地补偿款归建造房屋一方个人所有。

拆迁安置补偿的分配:

如果拆迁安置房属于房屋性质(如商品房、回迁房),则归建造房屋一方个人所有。

如果拆迁安置补偿为货币形式,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双方应平分。

疑婚前宅基地,婚后翻建,拆迁后利益如何分配?

答:

如果一方在婚前取得宅基地使用权,婚后对房屋进行翻建,房屋拆迁后,拆迁利益分配要分情况讨论:

翻建部分价值评估:无法客观评估翻建部分价值的,拆迁利益按房屋翻建前的价值分配,房屋补偿款和土地补偿款归建造房屋一方个人所有。

翻建部分价值可评估:能客观评估翻建部分价值的,拆迁利益按翻建前后价值比例分配。

疑宅基地建房屋,婚后一方出资,离婚后如何分配?

答:

如果一方在婚前取得宅基地使用权,另一方在婚后出资建造房屋,房屋拆迁后,出资一方有权从拆迁补偿款中优先获得其出资部分。

出资部分计算方式:

《婚姻法》第十七条:“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”。婚后出资建造房屋的部分,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
出资一方应提供证据证明其出资金额,如转账记录、发票等。

疑婚前建房,加盖婚后扩建,离婚后如何分配?

答:

如果一方在婚前建造房屋,婚后对房屋进行扩建,拆迁后,拆迁利益分配要分情况讨论:

扩建部分价值评估:无法客观评估扩建部分价值的,拆迁利益按扩建前的房屋价值分配,房屋补偿款和土地补偿款归建造房屋一方个人所有。

扩建部分价值可评估:能客观评估扩建部分价值的,拆迁利益按扩建前后价值比例分配。

朋友们,你们对于婚前宅基地盖房,离婚后分割的问题有什么看法?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你的观点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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